机构设置
研究院采用法人治理结构,实行领导小组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,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、若干研究中心与管理服务部门。采用“领导小组→专家咨询委员会→研究中心与管理服务部门”的三级组织管理体制(如下图)。

云南循环农业产业研究院领导小组是研究院的最高决策机构,主要任务是拟定和修订单位章程,审定发展战略和年度建设计划,研究解决研究院发展中的重大问题,规划行业研究院建设布局。领导小组成员 9 名,设组长 1 名,由湖南农业大学推荐产生,副组长、成员及其下设的办公室成员均由普洱市人民政府、湖南农业大学推荐组成,每届任期 5 年,可连选连任。
领导小组
组长 | 陈光辉 | 湖南农业大学党委委员、副校长 |
副组长 | 李旭东 | 普洱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 |
张智勇 | 普洱市委常委、副市长 | |
成员 | 朱华武 | 湖南农业大学乡村振兴中心主任 |
黄清一 | 普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| |
严亮 | 普洱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| |
欧立军 | 湖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副院长 | |
李德亮 | 湖南农业大学动科院副院长 | |
唐圣果 | 云南循环农业产业研究院院长 |
领导小组办公室 | ||
主任 | 李毅 | 湖南业大学乡村振兴中心副主任 |
副主任 | 陈庆全 | 普洱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|
院长
设院长 1 名,由湖南农业大学推荐任命, 交领导小组认定;设副院长若干名,由院长提名任命。
管理运行
研究院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,实行院长负责制,实施独立法人单位的日常管理和运行;行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实行研究院聘任制,内设研究中心和专业技术研究平台为服务平台,内设综合部、成果转化部等日常运行机构。
专家咨询委员会
由研发专家和地方行业专家组成。负责对研究院的研究方向、重点课题、引进人才等重要事项进行评估、咨询指导,提出行业科技创新重点和规划,指导研究院运营发展。